來源:新浪娛樂
據港媒,高院原訟庭19日續(xù)審了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分成案,于文鳳出庭作證。她選擇以英語作供,并現場曝光了兩人的交往細節(jié)。于文鳳表示與周星馳還是普通朋友時,自己幫助他解決了美國簽證的問題。2002年協(xié)議分成前,她就已經開始不時對男方的投資提建議,甚至涉足他的電影業(yè)務,助他解決與伙伴間的版權糾紛。
于文鳳強調,周星馳跟她有口頭協(xié)議,她提供投資建議,賺到利潤就可分到10%。而因出于信任,她并沒有把這些條件寫在書面協(xié)議上。她表示2002年初兩人就分成達致共識,圣誕節(jié)前后她提議開始實行分成協(xié)議,提出要10%,也得到周星馳的同意。當時于文鳳決定離開兄長的公司,全職幫助周星馳。兄長擔心她會不會是白白為周星馳付出,她就解釋會得到利潤分成,并指周星馳不信任婚姻,她這樣做不是為向周星馳逼婚,或逼迫他支付酬勞。
周星馳的大律師盤問時向于文鳳提出質疑,指周星馳本身已有投資頂級物業(yè)的豐富經驗,根本是于文鳳要向周星馳學習,而非由于文鳳輔助周星馳。于文鳳對此并不同意,她指出自己在認識周星馳時雖無持有物業(yè),但從父兄處學到不少物業(yè)建筑與投資的知識。
對于雙方所簽訂的一份書面協(xié)議中,將她寫成月薪僅2萬港元的財務顧問一事,于文鳳解釋稱協(xié)議并非由她撰寫,現在看來協(xié)議中不但酬勞不對,對其職責的描述亦不真實。她表示當時公司方面提過,該書面協(xié)議有其稅務用途,她基于對周星馳的信任,沒多加注意便簽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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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朋友咨詢過,還真的挽回了愛情,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
老師,可以咨詢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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